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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338-2006金屬材料高溫拉伸試驗方法根據ISO 783 :1999 《金屬材料高溫拉伸試驗》(以英文版)以及中國行業標準起草編輯。代替GB/T4338-1995金屬材料高溫拉伸試驗方法。下面就該拉伸試驗標準做簡要介紹:
一、適用范圍:
該標準規定了溫度在大于35℃條件下金屬材料拉伸試驗方法的術語及定義、符號及名稱、試驗原理、試驗設備、試樣、試驗方法、結果處理和試驗報告。本標準適用于溫度在大于 35℃條件下金屬材料的拉伸試驗,一般高溫的溫度范圍為200到1200℃。
二、應用文件資料:
GB/ T 228金屬材料室溫拉伸試驗方法(GB/ T 228-2010 , ISO 689 2 ,1998)
GB/ T 2975鋼及鋼產品力學性能試驗取樣位置及試樣制備(GB/ T 2975 ISO 377)
GB/ T 8170數值修約規則
GB/ T 12160單軸試驗用引伸汁的標定(GB/ T 12160 , ISO 9513 :1999 ,IDT)
GB/ T 16825. I靜力單軸試驗機的檢驗第 1部分拉力和壓力機測力系統的檢驗與校準
(GB/ T 1682 5. 1-2002 , ISO 7500-1:1999 , IDT )
GB/ T 17600. 1鋼的伸長率換算 第 1 部分:碳素 鋼 和低 合金鋼 ( GB/ T 17600. 1-1998 , ISO 2 566 1:1984)
GB/ T 17600. 2鋼的伸長率換算 第 2 部分:奧氏體鋼(GB/ T 17600. 2-1998 , eqv ISO 2 566-2 -1984 )
JJ G 141工作用貴金屬熱電偶
JJ G 351工作用廉金屬熱電偶
三、高溫拉伸測試常用參數介紹:
3.1試驗力 試驗期間試樣所能抵抗的試驗力
3.2應力 試驗期間任一時刻的力除以試樣原始橫截面積( S,)之商
3.3抗拉強度 相應試驗力(Fm )的應力
3.4屈服強度 當金屬材料呈現屈服現象時,在試驗期間達到塑性變形發生而力不增加的應力點
3.5上屈服強度 試樣發生屈服而力首次下降前的最高應力
3.6下屈服強度 屈服期間不計初始瞬時效應的最低應力
3.7規定非比例延伸強度 非比例延伸率等于規定的引伸計標距百分率時的應力 , 所使用的符號應附以下腳標說明所規定的百分率,例如:Rp0.2 表示規定非比例延伸率為 o. 2 % 時的應力
3.8殘余延伸率 對試樣施加并卸除規定應力后,引伸計標距的延伸與引{申計標距(L,)之比的百分率
3.9斷后伸長率 斷后標距的殘余伸長(L.一L,) 與原始標距(L,)之比的百分率
四、試驗原理:
在規定溫度下如35°~1200°,對試樣施加拉力,一般拉伸至斷裂,測定以上的一項或者多項的拉伸力學性能。
五、拉伸試驗設備:
拉伸試驗機的準確級別應符合 GB/ T 16825. 1的要求,并應為1級或優 于 1級,0.5級,如FL4000GL,FL5000GL,FL5000等。
六、試驗機用變形引伸計:
引伸計的準確度級別應符合 GB/ T 12160 的要求 當使用引伸計測量伸長時,對于上 、下屈服強度 及規定非比例延伸強度,應使用不劣于 1級準確度的 引伸計 g 當測量試樣有較大延伸率性能時,可使用 不劣于 2 級準確度的 引伸計。
引伸計標距應不小于 10 mm,并置于試樣平行長度的中間部位,建議優先采用能測量試樣兩個側 面伸長的雙圖引伸計。
引伸計伸出加熱裝置外部分的設計應能防止氣流的干擾,以使環境溫度的變化對 引伸計的影響減 至最小。最好保持試驗機周圍的溫度和空氣流動速度適當穩定。
七、高溫加熱裝置
高溫試驗溫度的允許偏差:
高溫爐加熱裝置應能使試樣加熱到規定溫度,溫度的允許偏差和溫度梯度見下表
溫度梯度是指由加熱裝置等產生的沿試樣軸向方向存在的固定的溫度差值 .
溫度的允許偏差和溫度梯度表 單位為攝氏度
≤600 允許偏差±3 溫度梯度3
600~800 允許偏差±4 溫度梯度4
800~1200 允許偏差±5 溫度梯度5
加熱裝置均熱區應不小于試樣標距長度的兩倍。對于高于1 000℃的試驗,溫度允許偏差應由有關雙方協商確定 。
指示溫度t是指在試樣平行長度表面上所測量的溫度.測定各項性能時,均應使溫度保持在
規定的范圍內。
溫度測量裝置:溫度測量裝置的最低分辨力為 1℃,允許誤差應在土2℃之內,熱電偶應符合 JIG 141,JJ G 351的要求,應不低于 2 級。 |
溫度測量系統的檢驗
溫度測量系統應在試驗溫度范圍內檢驗,檢驗周期不超過 3 個月 ,如果溫度測量 系統能每天自動標定,或過去的連續檢驗已經表明無需調節測量裝置均能符合本標準的規定要求,校驗的周期可以延長,但不得超過 12 個月 。檢驗報告中應記錄誤差 ,應采用相應檢定規程進行檢驗。
八、拉伸試樣的要求:
試樣的形狀與尺寸取 決于金屬產品的形狀和尺寸 。通常從產品、壓制坯或鑄鍵上切取樣坯,機加工 成試樣 。但具有等橫截 面積的產品(型材 、棒材 、線材等)和鑄造試樣(鑄鐵和鑄造非鐵合金)可以不經機 加工而進行試驗 試樣橫截面可 以為圓形、方形 、矩形 、圓環形,在特殊情況下可以為其他形狀 。可以使用平行長度上帶小因臺或凸臺的試樣.凸臺形狀可按引伸計需要設計上、下兩凸耳寬度中心線間的距離為原始標距.試樣原始標距與原始橫截面積為 L, 比例試樣.通常所使用的比例系數 是 的值 為 5. 65 。原始標距不小于 15 mm o 當原始橫截面積太 小,以至采用比例系數為 5. 6 5 時的值不能符合 這一最小要求時,可以使用較高的值(優先用 11. 3)或采用非比例試樣。非比例試樣的原始標距與原始 橫截面織(S,) 無固定關系。試樣的尺寸公差應符合相應的附錄要求 。
九、溫度的測量:
熱電偶測溫端應與試樣表面有良好的熱接觸,并避免加熱體對熱電偶的直接熱輻射 當試樣標距小于50 mm 時,應在試樣平行長度內兩端各固定一支熱電偶;標距等于或大于 50 mm,應在平行長度的兩端及中間各固定一支熱電偶,如果從經驗中己知加熱爐與試樣的相對位置保證試樣溫度的變化不超過表2規定時,熱電偶的數目可以減少.注:熱電偶測溫端直接固定于加熱裝置內時,必須經校驗以保證指示溫度與試樣表面溫度的一致性 ,當其溫度一致時再計保溫時間。
將試樣逐漸加熱至規定溫度,加熱過程中,試樣的溫度不應超過規溫度偏差上限,達到規定溫度后至少保持10 min,然后調整引伸計零點。
應對試樣無沖擊地施加力,力的作用應使試樣連續產生變形。試驗力軸線應與試樣軸線一致,以使試樣標距內的彎曲或扭轉減至最小。
十、試驗結果的處理:
拉伸試驗測定的性能結果數值應按照相關產品標準的要求進行修約,如未規定具體要求,應按照表5的要求進行修約,修約的方法按照GB/T8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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